被判轻伤后,派出所调解有期限吗

2024-10-28 20:11: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被判轻伤后,派出所调解没有规定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回答2:

既然调解不好,那么就不调解,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既然已经构成轻伤了,那么公安机关不会不予处理的,立案是肯定的,接下来应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至于调解是没有期限的,但是警方办案是有期限的,如果对方被刑拘,那么后面的期限都好判断。
建议: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此案,拒绝调解,除非调解条件达到自己认同。

回答3:

没有调节期限,但是有办案期限,一般来说是2个月。如果派出所调节过于拖延,你可以考虑不接受调解,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回答4: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刑事犯罪,派出所应当立案,追究加害人刑责。受害人可以在检察院申请提起公诉中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权利。
轻伤案件,加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5:

轻伤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处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