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也要刑事拘留吗?

2024-11-04 0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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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当防卫只要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就不会被刑事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关键是要对正当防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普法知识:
“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回答2:

拘留是一种限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所以才拘留。如果情节不严重可以取保候审,就不用在拘留所等者开庭审理了。

你认为是正当防卫但是检察机关并不是这样认为的啊。所以才会拘留起诉。

只有等到开庭审理的时候在法庭上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是未判决之前他是被拘留,拘留的这段时间不给经济补偿。

回答3: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果防卫过当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4: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

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是防卫过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认识到其防卫强度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重大损害是指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者造成其他能够避免的严重损害。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回答5:

正当防卫肯定不会被拘留阿。如果被拘留,警方肯定认为不是正当防卫的。如对警方办案有疑义,可以聘请律师辩护介入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