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可比性是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可比性(包括一贯性)。可比性是指能使信息使用者从两组经济情况中区分其异同的质量特征,要求不同企业之间的会计政策具有相同的基础,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也应基本一致。当经济情况相同时,会计信息应能显示相同的情况;当经济情况不同时,会计信息亦能反映其差异。作为信息质量,可比性与相关性和可靠性不同,它是表明两个或几个信息之间关系的质量,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会计信息可以是相关的或可靠的,但却不是可比的,为了加强可比性,可能会加强或削弱相关性或可靠性。可比性并不要求各企业均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而应该按各企业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会计政策,以如实反映为依据。可比性是以可靠性为基础的,只有可靠的信息才能使其真正具有可比性,不可靠的信息的可比性也是不可信的。在会计理论结构中,可比性是信息质量的次要品质,但对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来说,可比性则是所需考虑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其中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
二、可比性主要包括两层含义:
1、同企业不同时期可比。
同一企业不同会计期间的可比,即纵向可比;为达到此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方法时,应保证前后期一致,即使发生了会计政策的变更,也应当按规定方法进行会计口径的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前后期一致。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同一会计期内,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即横向可比。为了达到此要求,企业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去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