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1、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
2、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母父女男,有时也包括指姥姥姥爷奶奶奶爷孙女孙男及亲姊妹兄弟等都是我们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亲的姊妹兄弟和父亲的姊妹兄弟也是家庭成员。
3、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
扩展资料:
下列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及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及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有父亲或有母亲的未成年子女,户口不在父母名下而在其他亲属名下的,不算作其他亲属的家庭成员;
(四)已婚出或正在服兵役,但户口未迁出的人员;
(五)县民政部门根据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2)配偶;(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共同生活的已婚和未婚子女;(6)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7)在大中专就读的已成年子女。
家庭成员包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爸爸、妈妈、妹妹、姐姐、哥哥、弟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