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会计怎么做账

2024-12-16 14: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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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业也属于商业啊, 适用商业会计,因为各行业的会计制度是不同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1993年1月7日财政部发布)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 编号 │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现金 
  2   │102│银行存款 
  3   │109│其他货币资金
  4   │111│短期投资
  5   │112│应收票据
  6   │113│应收帐款
  7   │114│坏帐准备
  8   │115│预付帐款
  9   │119│其他应收款
  10  │121│物资采购
  11  │123│采购保管费
  12  │124│库存材料
  13  │125│库存设备
  14  │129│低值易耗品
  15  │131│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委托加工材料
  17  │135│开发产品
  18  │136│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9  │137│出租开发产品
  20  │138│周转房
  21  │139│待摊费用
  22  │141│长期投资
  23  │151│固定资产
  24  │155│累计折旧
  25  │156│固定资产清理
  26  │159│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7  │161│无形资产 
  28  │171│递延资产
  29  │181│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30  │201│短期借款
  31  │202│应付票据
  32  │203│应付帐款
  33  │204│预收帐款
  34  │209│其他应付款
  35  │211│应付工资
  36  │214│应付福利费
  37  │221│应交税金
  38  │223│应付利润
  39  │229│其他应交款
  40  │231│预提费用
  41  │241│长期借款
  42  │251│应付债券
  43  │261│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44  │301│实收资本
  45  │311│资本公积
  46  │313│盈余公积
  47  │321│本年利润
  48  │322│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49  │401│开发成本
  50  │407│开发间接费用
  五、损益类
  51  │501│经营收入
  52  │502│经营成本
  53  │503│销售费用
  54  │504│经营税金及附加
  55  │511│其他业务收入
  56  │512│其他业务支出
  57  │521│管理费用
  58  │522│财务费用
  59  │531│投资收益
  60  │541│营业外收入
  61  │542│营业外支出  

  附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合并下列会计科目:
  1.有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可以增设“302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单位可以相应增设“14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企业发生调进外汇业务的,可以增设“118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单独设置“120备用金”科目核算;
  4.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122在途物资”科目;
  5.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
  6.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将其并入“库存材料”科目核算;
  7.预收、预付帐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科目,将预收、预付帐款业务在“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科目核算;
  8.企业发行不超过1年期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205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9.企业根据管理要求,可以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合并为“402开发费用”科目;或将“开发成本”科目分为“403土地开发”、“404房屋开发”、“405配套设施开发”、“406代建工程开发”四个科目;
  10.有施工队伍的企业,对开发项目采取自营施工建设的,可以增设“408工程施工”、409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11.房地产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营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
  12.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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