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这边的小工厂工作,从2011年8月9号到2012年3月2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无故的把我辞掉了。

请问能拿双倍工资吗?能拿几个月双倍工资?
2024-12-25 20: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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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供你在这厂2011年8月9日至2012年3月2日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及同事证明等,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2011年9月9日起至2012年3月2日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没缴社保,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回答2:

法定的周日双倍,法定节假日三倍,希望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