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继承人先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
公证处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还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银行开具)、股票等。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5.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 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存款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1980)银储字第18号]规定,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应按如下规定处理:“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当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和支付手续。如果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决。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实现自己的继承权,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对死者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该有效证明分为两种,一种是指继承证明书,一种是指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如果几个合法继承人对死者的存款分割没有争议,则继承人应当持存单、身份证明和存款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公证处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出证条件的,即出具继承权证明书。当地没有公证处的,继承权人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如果几个继承人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则不能申办继承证明书,而是由有争议的继承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死者的存款继承权的归属以及争议人应得份额问题做出判决后,由继承人持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由此可见,继承证明书、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是继承人对死者存款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银行凭以可办理死者存款的提取、过户手续。
一、如果你是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人应当是如下人员:
1、妻子 2、子女或父母 3、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4、亲戚关系 5、朋友关系
可以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
二、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3、存款凭证(如存折等)。
4、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5、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6、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一、如果家里人没有争议,可以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
二、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3、存款凭证(如存折等)。
4、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5、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6、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追问,或者联系我咨询。
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