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广州市1平方米)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以上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中空玻璃使用在以上部位,必须经过3C认证。
北京规定大于1.5平米的要安全玻璃,小于的不用。其他地方好像没这规定。
你好,相关规范要求玻璃面积大于1.5平米或窗台高度小于0.9米时,要采用安全玻璃,一般也就是钢化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