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留下一处公产房,如何办理公产房更名公证,改到我的名下?我是哈尔滨的,谢谢。

2024-12-26 23:51:3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权人或者其配偶死亡证明,承租权人父母死亡的,也要提供死亡证明;
2、承租权凭证(租赁证);
3、承租权人或者其配偶先后死亡的,提供后死亡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4、全部同住同户人和法定继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
5、证明(到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该表,填写后到死者单位、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盖章);
6、死者(承租权人)人事档案(一般表现为反映死者家庭关系的职工履历表、职工登记表等);如果提供不了上述人事档案,可以到死者户籍地派出所调取反映全部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底卡(也就是老户口底子);
7、证人一名(带身份证,与死者没有利害关系的同事、邻居或者朋友);
8、哈尔滨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

回答2:

你母亲有生前遗嘱吗?如果没有的话,需要有直系亲属们全都到公正处放弃继承的权利,这样房产部门才能给你办理。

回答3:

必须你父亲同意,这样就可以办理了,手续可以去咨询一家二手房公司,你去的时候可以问问只是想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然后再问到这件事情上,也可以去当地的房交所咨询,那里有很清楚的价格和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