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对方不在,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2024-11-27 11: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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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告依法提起诉讼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不予受理需要出具书面的裁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回答2: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法定的离婚条件:①夫妻感情破裂②双方分居满2年。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关于人身权利的,当事人必须到庭。
二、如果你们分居已经满2年,对方不去法院应诉,你可以申请公告送达(就是登报纸送达),但是你需要交公告费。
如果你们分居的时间不够2年,而且对方不配合,建议你再等一段时间,等分居时间到了2年再起诉,那样一般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分居时间不够2年,你坚持起诉或者公告,法院也会判决不准离婚。

回答3:

你还是委托给律师把 自己掏点钱少跑路 律师有自己的办法 我和你的问题一样 交给律师什么都不用你操心 准备材料就行 Q119619604

回答4:

建议请律师协助处理

回答5:

只要是对方的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法院没有理由不受理离婚诉讼。
如果不受理,可以委托律师出面。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