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党员能否在两个党支部任职

2024-10-28 09: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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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同时加入两个党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需要成立的临时性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扩展资料

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方案。做好调查研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

要发扬民主,引导大家认真开展讨论,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的表决同意,方能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部委员会

回答2:

不可以同时在两个党支部任职。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扩展资料:

《共产党章程》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参考资料来源:党员网-共产党章程

回答3:

一个党员不能在两个党支部任职。
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每位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他就在这个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按照上述规定,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只能确定在一个党组织,而不能同时确定在两个党组织;党员在没有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这就清楚地说明,一个党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党组织的任职。但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可以兼任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这是因为上下级党组织存在隶属关系。

回答4:

一般情况下,一名党员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但在一些大专院校,为便于加强对学生党支部的领导,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选派教师党支部成员兼任学生党支部委员。

回答5:

一般不能 须特别申请,一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