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情况现在很普遍,问题出在一开始你爸没有坚持原则。
现在的解决办法:
1 准备好相应的证据,例如当时是否有货款结算的协议?相关费用分担的协议?每次进货及销售的单据等,这是预防万一协商不成要到法院打官司时用,要打官司必须先准备好证据,否则真要上法院了,他不会让你们很容易收集到证据的。
2 请你爸与他的朋友好好谈谈,说说困难,最好再请一些能够影响到他的人,这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谈得好当然好,谈得不好也没有什么。万一他是一个不要脸面的人你怎么说也没有用。
3 如果协商不成,你爸可以先与其他的商户串通一下,如果不止你们一家的话,其他商户肯定也有这方面的问题,大家是很容易联合起来的,这样大家一起去与他协商。
4 如果这样还不行的话,你们可以采取一些相对过激的措施,例如在每天结帐的时候,守在收款人员与出纳的地方,找他们要求结帐,当然这时你们已经决定不在这里干了,如果他们还不结帐,可以找一些人来阻挠每天的正常营业,这样本来你们没钱进货,也卖不了多少,受最大影响的肯定不是你们。外面想进来的人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不愿意来的。
5 如果还不行的话,还可以请派出所、工商所的人员来协调。
6 如果上面的方法都行不通,那就只有麻烦一点了,到法院打官司吧,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也是我为什么首先让你们收集证据的原因,前面的方法都试了,可能走不到这一步,但证据是必须要提前准备的。
之所以最后才说到打官司,那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去的,对于一般的小老百姓来说,打个官司太奢侈了。
这几种方式
一,必须找律师交流一下,,看有什么办法是拿回钱来,,但肯定一点,,如果你要上法院,要通过全套过程,你在时间上你就输了。你就是拿到钱了,你也救不了你的店的。
所以这种方法只能了解你目前所发生的情况,但这个是最没有用的方法。。但你必须去了解,,因为有了法律上的知识对你来说肯定是有所帮助的。。
第二种,,当然是最好的。人最怕的就是什么,,肯定就是怕出名,不是每个人出了名就是一件好事的。。你要懂得利用这一点。。。你父亲的朋友这样做,当然是以利为主,所以他不可能故及你家人的利益,这样的人是不值得去同情或者去记恨的,,但肯定一点,你必须找出证据来,,这很重要。有了这个,你可以和他们商量一下,如果不行,你直接上新闻。用社会的压力来打击他,,这是最好的办法。。当然,这当然无利于他的商誉,,你可以利用这个和他谈,,如果他还是不答应。。你就把你们之间谈的话录了下来。。这也是一种证据,,至于这个问题你要问一下律师,因为他们会给你一种有利于你而不利与对方的一种方法去帮你。。所以了解法律,,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法律是公平的,,
但就看你怎么用。。。。
我曾记得这种方式是很肯定让更多人知道,要让更多人说话,要让更多人知道和了解这商家是极度的没有信用可言。。。
也只有这样,可以得到社会的肯定,可以得到人民的支持。
你可以想想一些很好的例子。。
某人得病了,需要如何如何的帮助,只要一上新闻和报纸,呵呵,,要是里面还是缺钱那才怪。。除非你说的不够惨罢了。。呵呵。。。
我相信。。这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如果能要是能得到政府的支持,,那这事就可以更快的上正轨。。可理解我的意思。。
要是还不明白你可以发消息给我,,我可以找我这边的专业人士帮你。他们可以帮你如何运作这件事的,当然这也是有收费的。。。。
好运了。。
法律上的东西我建议你去找找律师咨询一下,不过你提到的告诉他的乡亲们这个办法估计不是很好用。首先这个事情外人不了解情况,你这样去说,人家不会听。而且,这样的舆论对他来说也不在乎,他也能说出一套他的理由来。最后,这样的办法,就把你们之间的关系搞到了一个不可收拾的地步,对后面的事情就能难做了。建议你仔细的根据具体的情况想一想再说。
他不给你们钱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去好好想想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针对问题的根源入手。你看能不能通过侧面的手法去找找,比如他的上司,或者他最大的客户,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人员,去帮你们说说话?找找他在乎的人,或者能治理他的人去帮帮你们,不过这个人要找到好处,否则事情会加大难度的。要委婉。
再不行的话,你可试着去磨他,天天去,态度别过激,一点一点的把钱要回来,指望一次给清不太现实啊。主要问题是先把咱急用的进货的钱搞回来,让咱别受损失,运转起来,再慢慢的和他拉锯,就好办了。
还有就是这个人你们以后最好是别走这个路出货了,如果非他不可的话,那要提前说明你们的困难,让他给你们个承诺最好有什么办法定个书面的,但不能过分强求,在人家这里混饭不好吃啊。
我说的这些也就是一些个人的建议,可能不适合你们的具体情况,但希望能给你们点提示什么就好。
如果真要撕破脸皮来打官司的话,那我觉得你们的胜诉可能很大。但还要找具体的法律工作人员咨询清楚,其中的利弊要仔细斟酌。开弓没有回头箭啊。
你可以用利益共体的方法
具体操作需要你整合身边的一切资源
1 他的利益点在哪
2 他能有多少利益
3 怎样实现互赢 以转移其注意力
4 怎样将他和你的利益绑在一起
5 怎样让他的收益大于把你们挤垮的收益
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加油 把心态摆正 当作商场上的较量
另外以下的资料也有些帮助
法律上的东西我建议你去找找律师咨询一下,不过你提到的告诉他的乡亲们这个办法估计不是很好用。首先这个事情外人不了解情况,你这样去说,人家不会听。而且,这样的舆论对他来说也不在乎,他也能说出一套他的理由来。最后,这样的办法,就把你们之间的关系搞到了一个不可收拾的地步,对后面的事情就能难做了。建议你仔细的根据具体的情况想一想再说。
他不给你们钱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去好好想想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针对问题的根源入手。你看能不能通过侧面的手法去找找,比如他的上司,或者他最大的客户,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人员,去帮你们说说话?找找他在乎的人,或者能治理他的人去帮帮你们,不过这个人要找到好处,否则事情会加大难度的。要委婉。
再不行的话,你可试着去磨他,天天去,态度别过激,一点一点的把钱要回来,指望一次给清不太现实啊。主要问题是先把咱急用的进货的钱搞回来,让咱别受损失,运转起来,再慢慢的和他拉锯,就好办了。
还有就是这个人你们以后最好是别走这个路出货了,如果非他不可的话,那要提前说明你们的困难,让他给你们个承诺最好有什么办法定个书面的,但不能过分强求,在人家这里混饭不好吃啊。
我说的这些也就是一些个人的建议,可能不适合你们的具体情况,但希望能给你们点提示什么就好。
如果真要撕破脸皮来打官司的话,那我觉得你们的胜诉可能很大。但还要找具体的法律工作人员咨询清楚,其中的利弊要仔细斟酌。开弓没有回头箭啊。
依法纠正和处理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及拖欠工资后逃匿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发放工资,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对不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整改指令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理
如果你爸爸和那位合伙人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可以根据《劳动发》上诉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欠款纠纷,日积月累便形成了“三角债”或债务链,有相当一部份不能如期收回,成为企业的一个沉重负担,其负面影响不仅仅涉及企业本身,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帐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究期原因,企业在应收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七少”: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二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方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三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四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五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六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七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现仅就企业在应收欠款管理中应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抛砖引玉: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企业在应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
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债权人在诉讼之前进行一些法律咨询是必要的。
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四、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已经施行的《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更是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五、诉讼时效--一个不应小视的法律问题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的困境。
欠款纠纷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如何才能迅速收回欠款更是一门艺术,虽然作为当事人不可能象专业人士那样了解得那么多,但具备一点法律意识是不可少的
如果你有收据凭证对方欠你的钱或者有合同,有字据证明就可以了,也可以不是直接的,可以上诉。
通过舆论不是很好的解决方法,因为一 你不能保证能够乡亲们能够给他造成很大的舆论压力,可能有些人根本不在意这种事。二 舆论造成之后仍然给你们造成关系上的紧张可能他仍然不会还钱,所以唯一解决的方法是上诉,法律能说明一切。
你所说的,告诉他的乡亲父老是无济于事的,反而让他笑话你幼稚~
不知你所说的,你爸称兄道弟的朋友是什么关系的朋友~如果是生意上的朋友~那就不能叫朋友~之所以称兄道弟是为了拉近关系~合作挣钱嘛~
万事以合为贵~最好跟他们好好谈谈~一点一点结帐~
他们有意把商场的一个卖场卖给你,你为何还接呢?
既然接了~你们该如何算帐就如何算~好好谈谈即可~都为了钱嘛~难道还要因此伤了合气~那再做生意多难啊~
这事要软硬兼施~
就跟他们谈提供产品资金要周转~产品断了也影响他们的利益~万事要谈~成者好~不成~就得来硬的了~
拉下脸~到处宣扬~在他们公司或他们商场~最引人注目的地方闹事(当然,是被逼的,属正义的)当他们怕生意做不好了,自然就把钱给你结了~
还有就是上法庭~当然,这是最不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