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内阁制度,始创于明代,为我国政治史上的一大转折点。中国于秦汉行独相制,隋唐合相,至明更废宰相,另立一变相之行政机构——内阁制,令君主得以独裁专政。清兵入关后,仍袭内阁制,惟两代之内阁制已大为不同,前者有实无名,后者有名无实。现试以两代内阁制之异同:
明太祖于洪武十三年,借丞相胡怀庸造反一案废相,罢中书。十五年,乃设内阁,以大学士掌之,秩止五品,初只为皇帝左右之私人政治顾问。自成祖以后,天子多不理政务,或能力不及,权力遂移入内阁。清兵入关以前,有八旗兵制及内三院之设。入关后,康熙改内三院为内阁,置殿阁大学士四人,满汉各二,处理机务,表率百僚。雍正时,置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另有满学士六,汉学士四,但实权常在蛮人之手。
清袭明制,故在制度上,有部分相同之处。
明清两代内阁设立之动机大致相同,盖皆在于皇帝欲独揽大权之私心。明太祖善忘且专制,一意欲一统君权,乃借胡怀庸造反一案废相罢中书,使治理天下之大权全集于天子一身,以后天子一人不能兼顾万机,乃设内阁。职在核签奏章,票拟敕旨,讲论经史及辅助天子,一似私人秘书,乃称「辅官」,故其初职权地位不高,有例规定内阁不得干涉他部职权,不得直接指挥行政,且无必须预闻奏章之权,有无官居。可见内阁之设本意动机在提高君权,剥削相权。满清以异民族入主中原,为适应其部族统治及造就皇帝专政,乃沿明内阁制,将皇权做更一步提高。
两代皆有殿阁之设,且阁臣多出自翰林。明设四殿二阁:文华,武英,中极,建极四殿及文渊阁,东阁。清亦本次略加,更改为三殿三阁:文华,武英,保和三殿和文渊,东,体仁三阁。又由于阁臣长文书之职,故阁臣从翰林出身渐成不成文之规定,不为翰林不得入阁。
虽然明清之制有以上相同之处,大抵明清之别却是同少异多。
明清之制最大的相异之处在其权力之轻重,明代内阁是有实而无名;清代内阁则是有名而无实。如上所言,明初内阁制式诸多制肘,权力有限,但成祖以后,君主多年少昏庸或能力不逮,大都疏于政事,于是每事均咨询大学士之见,内外一切奏章均赖大学士先过目,附上「保旨」(大学士之见)再给天子批红/朱批,此乃「票拟权」。后天子更有多年不朝者,于是内阁权益重,成为实际上之政治中枢机构。但终明之世,阁臣官秩只为正五,论品秩当在尚书之下(正二品),但自景帝以后,尚书兼领阁臣之职,其朝位班次又在一般无兼阁臣之职得六部尚书之上,就制度正轨论,其尊在官,不在其兼职,故终明一代,阁臣是有实权而无正名。而清代之内阁之命运却恰恰相反,清阁臣品位高于明,殿阁大学士为正一品,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学士亦秩从五品,高于明代之五品阁臣,惟论职权,则清大逊于明。在雍正之前,内阁尤可辅助天子治国,作些起草诏令等的文书工作,但亦至此而已。内阁仍然操纵于天子及几位满族易政大臣之手。自雍正设军机处,政令改由军机处发出。初期军机大臣自阁臣中挑选,内阁大学士只为荣誉职衔,负责典礼仪式,及保存无关重要之档案,与散吏无异。
在性质上,明代阁臣只为兼职而无法定地位。但清沿明制,将之法定化,官秩到正一品,原官本衔与大学士之兼职同等,职位自此居于六尊之尊,为文官之最高荣耀,故就性质而论,明内阁只是政治上之中级机购,清内阁除在政治上之中枢机构外,更是法律上之最高行政机关。
在组织上,清之内阁制度较明更为有制度性,明内阁并无定额,最少曾为一人,最多至八人,并无关居。除有首辅外,职位并无特别划分。清制别有定额,非有秩不得递辅,有首辅,次辅之分。另有协办学士之设,共分十二机构,内阁官员过百人,组织比明庞大。
在阁臣的任用上,虽然两者多出自翰林,但明代有天子下诏选派之「特简」;有由朝臣互推的「层推」;及后期的「考试」,故用人之权非全操于君主手中。但清则罢廷推,于是一切阁臣之选派任用,全由君主决定,可见君主独裁专政更甚于明。
总括而言,明代之废相立内阁,实打破了自秦至唐,中国政权中皇权与相权对立划分,令君权定于一专,令臣子地位每况愈下。清袭明制,更一步发挥皇权,内阁形同虚设机关,阁臣多流于猎取功名,对国家殊无裨益,此制之坏显矣。
英国的
议会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的政体形式。这种政体形式又称议会君主制。国家的行政管理由内阁负责。内阁的首脑为首相,他由通过选举而在议员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再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然后提交君主任命,组成内阁。君主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并无实际行政权力。内阁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向议会报告工作。内阁如失去议会信任,则必须辞职或提请君主解散议会。这时,君主亦只能照例表示同意,所以,君主是按内阁的意见行使形式上的权力,并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活动。君主尽管是“虚位元首”,但仍具有显赫的政治地位和象征国家的尊严。这种类型的政体之所以存在,是由于某些国家情况特殊,当由封建社会转向资本主义社会时,革命不彻底,而保留下君主制的形式特点所致。它首先于1686年出现于英国。通过“光荣革命”,英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然后,一些国家亦仿效英国建立此种政体。目前,除英国外,君主立宪的国家还有西班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挪威、日本、泰国等国。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钱穆 著
第四讲 明代
乙、明代内阁制度
然无论如何,在明代,一切事,总之是皇帝最后总其成。但皇帝一人当然管不尽这许多事,因此我们就得讲一讲皇帝的秘书处。明代皇帝的秘书处,当时称为内阁。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因为皇帝在宫里办公,他需要几个秘书帮他忙,这些人的办公地点在中极、建极、文华、武英四殿,还有文渊阁、东阁两阁。这些处都在内廷,所以这些人就称为内阁学士或内阁大学士。内阁学士原本的官阶只五品,而六部尚书是二品,可见内阁学士在朝廷上地位并不高。上朝排班,大学士的朝位班次也在尚书的下面。今且说这些大学士做些什么事情呢?在太祖时,内阁学士不过像是皇帝的顾问,遇皇帝有不清楚的事,可以随时问他们,听他们意见,做皇帝之参考。奏章批答,从前是宰相的事,现在是皇帝的事。皇帝不能一一亲自动笔,便口授大学士写出,这所谓“传旨当笔”。由皇帝吩咐下来,这事怎样办,那事怎样批,他们只照皇帝意见写下。所以照理,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政治大权还是在皇帝,不在大学士。
据当时统计,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先后八日间,内外诸司送到皇宫里的奏章,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每件奏章里,有讲一件事的,也有讲两三件事的,共计有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此因中国地方大,一切事集中到中央,中央政府所当预闻的事当然多。远从秦始皇帝时,早已把天平秤着公文,兀自天天看到深夜不得息,何况到明代?那时,西方还没有现代像样的英、法诸国。西班牙、葡萄牙这些小国家,不论疆土那么小,政治规模也简单得可怜。这当然不能与中国比。试问当时偌大一个国家,件件事要经皇帝批核,这当然很困难。我们试看北平故宫,前面三大殿,是朝会之所,后面如乾清宫等,由皇帝住宿。他天天要到前面来办公,距离既相当远,北平之气候九月就结冰,次年二三月才解冻,早上天气尤其冷。而中国政府传统习惯,会议上朝,总要在日出前,早上天不亮就朝会,皇帝也须黎明即起,等到太阳出来便散会了。一般做官人,多半住宫城外,远的如前门外骡马市大街等处。早上跑进皇宫有很远的一段路,骑着一匹马,带着一个仆人,掌一盏灯笼,四更五更就要去。到了紫禁城,还得下马,仍准骑马的只有少数几个人。一律须先到朝房,静候皇帝上朝。皇帝出来,天还没大亮,遇到天气寒冷,那时也没有近代的防寒设备。火炉很简陋,生些炭火,不过摆摆样子而已。明制一天有三次朝,称早朝、午朝、晚朝,如实则皇帝要三次出面见群臣及民众。明制常朝有两种:一叫御殿,一叫御门。御殿又称内朝,是在大殿内朝会议事。御门是到奉天门,就在阳台上,让老百姓也可以见面说话。现在西方国家有什么大集会,还有在阳台上讲话的风气,我们称这是一种民主政治的精神,其实清朝故宫的午门,就是与被皇帝和民众见面的阳台,不过这种制度清朝没有行,但明朝却有。皇帝一天要上朝三次,多少的麻烦。明太祖是开国皇帝,天下是他打来的,以前他是皇觉寺和尚,扫地挑水也干过,他有这样精力,可以做独裁的皇帝。明成祖也还是亲手打天下,他是封出去的王,从北京打到南京来篡了皇位,他也有精力可以亲裁庶务。再下去的儿孙,生长在深宫,精力逐代萎
缩,便不能这样做。甚至不能天天出来上朝见群臣。今天不上朝,明天事情就接不上。事情接不上,不能叫文武百官在那里老等着,也不能群臣们说了话,皇帝无辞可答。后来皇帝便只有偷懒,把政权交付与内阁,阁权慢慢地重起来。
不过阁权虽重,而他们的官阶还是低,仍只五品,因此通常内阁大学士都由尚书兼,这样一来,内阁学士地位虽不高,尚书地位是高的。同时也和宋代般,他们都有经筵讲官。经筵讲官,是教皇帝或太子读书的,那是皇室的老师。由曾任这些官职的人来兼内阁大学士,自然和皇帝关系是既尊且亲了。所以明代的大学士(皇帝私人秘书)以六部尚书(政府行政长官)和曾任经筵讲官(皇帝的老师)的来兼任,他们的地位就尊严了。然而明朝大学士的官衔,却始终是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譬如兵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之类,他的本官还是尚书,大学士还是一兼职。直到明代亡国,大学士还是一个五品官。不过上朝时,他以尚书身份而兼大学士,已经是站在其他尚书的前面了。然照制度正轨论,他之所以尊,尊在其本官,不尊在其兼职。所以明代内阁大学士,就官制论,绝对不能和汉唐宋时代的宰相地位相比论。
然而明代大学士,他在官职上的地位虽然低,他在政府里的权任却很高。因为一切奏章,政事,看详批答,都要经他们手。太祖、成祖时代,皇帝自己处决事情,口头吩咐大学士代笔,大学士自然只如一秘书。后来皇帝年轻不懂事,事事要谘询大学士意见。而且皇帝因于自己不懂事,也怕和大学士们时常见面,内外一应章奏,现由大学士看过,拿一张小签条,写出他们意见,附贴在公事上,送进宫里,在由皇帝细阅决定,这在当时叫做“条旨”,就是向皇帝分条贡献意见的意思。又称“票拟”,是说用一个小条子(即票)拟具意见,送皇帝斟酌。待皇帝自己看过,拿这条自撕了,亲用红笔批下,名为“批红”,亦称“朱批”。批好拿出去,这便是正式的谕旨。在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拟定,送皇帝画敕。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箚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拟旨。现在明代,则一切诏令,皆出皇帝亲旨,大学士只替皇帝私人帮忙,全部责任在皇帝。而皇帝失职,却并无办法,算只有给事中有时可以封驳。给事中究竟是太小的官位,哪能拗得过皇帝。所以明代制度,可以说是由皇帝独裁了。不过碰到大事情,皇帝还是要到文华殿、武英殿来同那批大学士当面商量,只小事情不重要的,由内阁写了条子送进皇宫给皇帝慢慢地批。
但我们应知明代的天下,将近三百年之久,最初是皇帝亲自在内阁,后来有些皇帝不常到内阁,由内阁条旨票拟送进去批。甚至有几个皇帝则长久不管事,因不管事而更不能管事,就变成怕见大臣了。于是经年累月,不再到内阁,一切公事都要送进宫里去。最有名的就是万历皇帝明神宗,他做了几十年皇帝,有二十几年没有上过朝,政府里大臣都没有见过他一面。当时人传说他抽大烟,真假不知,不过这也很可能。自宪宗成化以后,到熹宗天启,前后一百六十七年,皇帝也都没有召见过大臣。但我们也不能尽怪这些皇帝的不好,因他们精力、智力有限,天天困在深宫,而要处决一应国家大事,这何等的不容易。无怪他们要怕事偷懒,避不上朝。我们只该怪明太祖订下那制度的不好。即是废宰相而由皇帝来独裁政事,那一制度确实在要不得。
现在再说皇帝和内阁日常不见面,于是皇帝和内阁中间的接触,就多出一重太监上下其手的机会。皇帝有事交付与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内阁有事,也同样送太监,再由太监上呈与皇帝。这样,太监就慢慢地弄了权。甚至皇帝嫌麻烦,自己不批公事,私下叫太监批。批红的实权,落到太监手里,太监变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一切最高最后的决定权。遇到太监懒批的,便把来当作包鱼包肉的废纸用。这种黑暗腐败,在历史上,只有明代有。太监领袖称司礼监,明代政制最坏时,私礼监便是真宰相,而且是真皇帝。当初太祖定制,一面废去宰相,一面却也预防到太监预闻政事的可能。故在洪武十七年,铸了一块“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的铁牌,挂在宫门里。可见太祖心里尽明白,废了宰相,由皇帝来独裁,太监接近皇帝,易于得弄权。正如汉武帝把相权揽在宫里,也预知嗣皇帝幼小,容易招致皇太后预政,所以要先把母后赐死。这些可有之流害,他们也是想到的,然而明太祖规定不准立宰相,这是他后人遵守了,始终没有敢违背。至于不准太监干预政事,他后人却没有遵守。明代太监预政,就比任何朝代干预得厉害。这哪里是太祖始料所及呢?
在这种情形下,外面弄得没办法,内阁学士若真要做点事,也必须先勾结太监。因为内阁见不着皇帝面,非结合太监,一切政事便透不上最高层。明代有名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这是近人所推中国历史上大政治家之一个,但他也只能结合太监,才能揽实权。在神宗万历还没有做皇帝时,张居正就是神宗的师傅。神宗做了皇帝,张居正是当朝皇帝老师,而且又是内阁大学士。然而先生见不到学生面,大学士照政制论,是无法主持政令的。于是张居正只有同司礼监勾结,他才能舒展抱负,来策动当时的政事。但当时朝臣大家都反对张居正,说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长,不该弄权专政。这批评实在也不错。当时尚书六部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长官,他们只须听命于皇帝,并不须听命于内阁。若内阁和六部发生意见,六部可以说:你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该管我们的事。不该管的事而管,不该揽的权而揽,此是权臣,非大臣。权臣弄权与大臣当权,在中国传统政治观点上是大有分别的。大臣是在当时的制度上有他正当的地位的。在中国传统制度下,宰相无事不该问,无权不该把。他不问事,不当权,是失职,是无能。并非宰相,而问事揽权,是奸臣,是权臣。权臣弄权,这是违反国法的,也是违反政治上的传统道德的。然而明代的制度,则根本没有一个正式的宰相。六部尚书乃及七卿九卿,始是名正言顺的大臣。当时反对张居正的人,他们心里想:部(六部)院(都察院)长官,分理国事,只受皇帝节制,你做内阁大学士,只是皇帝私人顾问,你在皇帝面前,“从容论思”是你的责任,你不该借着这一点关系正式出面来干涉部院,那是你越权。因为张居正要管事,所以他要各衙门奏章公事每样备两份,一份送内阁,一份送六科给事中。这又是他不对。给事中虽官阶低,但在当时政制法理上,一切文件,该他过目,这是不错的。内阁则并无必须预闻之职权,只皇帝私
下要他预闻才预闻。所以当时人反对张居正,张居正市没有理由答辩的。他于是只有向皇帝去辞职,他说他“所处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这几句话,丝毫也不错。然试问当时何尝有一道正式命令叫张居正代理皇帝呢?依照中国政治传统,皇帝不该干预宰相的事,此在讲汉、唐、宋三代政制时,已详细述及了。现在是内阁不得干预皇帝的权,就明论明,是不错的,张居正也无法自辩。现在我们不了解当时这情形,总认为张居正是一大政治家,他能主张讲法治,其实他本身就已违法了,而且违反了当时国家的大本大法呀。该皇帝管的事,他来管,那岂非不法之至吗?若张居正在汉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依明代制度论,张居正是一内阁学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领袖,不得以内阁学士而擅自做宰相,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异于汉唐宋传统的。张居正要以相体自居,他一死,他家就被抄了。虽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树,但当时清议,并不讲他好话,这就因为认他是一个权臣,非大臣。这不是专就他功业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义言。此刻我们要提倡法治,却又来推尊张居正,这正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当知明代的政治制度,早和汉、唐、宋传统有了很大的变化。张居正并未能先把当时制度改正,却在当时制度下曲折谋求事功,至少他是为目的不择手段,在政治影响上有利弊不相抵的所在呀!我们以上的说法,只就制度与法理论,不从事业和居心论。至少在当时那些反对派的意见是如此。我们详细讲述这一层,正为阐明制度如何牵制着人事,而明代此项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论定了。
第五讲 清代
子、清代的军机处
到雍正时,又在内阁之外另添一军机处。清宫里的文华殿、武英殿,这是内阁学士办事的地方。雍正又在三大殿背后,另设一个军机处,这就是所谓的南书房,这只是一所很小的屋子。最初皇帝为要保持军事机密,有许多事不经内阁,径由南书房军机处发出。后来变成习惯,政府实际重要政令,都在军机处,不再在内阁。顾名思义,内阁还像是文治,而军机处则明明是一种军事统治的名称。既然最高法令均属于军机,当然只能说它是军事统治了。不过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也是由内阁大臣里挑选出来的,在内阁大臣里挑几个出来到南书房协同皇帝办事,如是,皇帝可以不再到文华殿武英殿商量政事,而只在军机处秘议。所以实际上清代的军机处,也就等于如明朝般,皇帝不出宫来办事,只在里面找几个私人商量。不过清代皇帝比较地聪明,他们鉴于明代太监当权而招亡国之祸的覆辙,所以不在里面找太监,而向外面调大臣。但从制度讲,二者间还是一样。太监也罢,军机大臣也罢,反正都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书,算不得朝廷的大臣。我们上次讲,张居正第一不应有权径下政府最高的命令;第二不应要人报皇帝的公事也报他一份。一个首长和其秘书,只算是同一个机关。张居正要人家把公事一份送皇帝,一份送内阁,这便是不合理。倘使张居正正名定义是宰相,那些公文又只要送宰相,不须再送到皇帝。所以从制度论,张居正的办法终是讲不通。清代军机处向六部尚书大臣及各省督抚直接下命令,这些发出的命令还是皇帝的。因为政府最高出命权属于皇帝,军机处不过是皇帝御用的秘书,实实在在只是皇帝的一个“南书房”。
清代政府发布最高命令的手续,又是非常不合理。他的最高命令称上谕,上谕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明发上谕,一种是寄信上谕。明发上谕都是比较不关紧要的事,譬如皇帝出外巡幸,上陵,经筵,救荒,以及中央政府尚书,侍郎,地方政府总兵知府以上的升降,以及晓谕中外诸事,都由内阁拟好,皇帝看过,再由内阁交到六部,这是中国向来的惯例。寄信上谕是清代特有的,不按上述程序,而直接由皇帝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譬如给江苏巡抚的上谕,直接寄给巡抚,旁人谁也不知道。或者要交给吏部尚书的,也是直接寄信给吏部尚书,此外无人得知的。开始时,或因军事机密,才用这办法,后来凡是紧要的事,差不多都用寄信上谕发出了。这种上谕,由军机处拟给皇帝看,皇帝看过以后,封来盖起一个印,这个印叫“办理军机处”,这是说办理军机的地方。什么人在那里办理呢?这当然是皇帝了。这个印一盖,谁也不能看。譬如是有关经济财政问题的,送给江苏巡抚,连户部大臣也不能看。若是有关军事的,送给两广总督,兵部尚书也不能看。在办理军机处的人,就叫军机大臣,名义上是大臣,照制度法理讲,并不是大臣,因为他是皇帝御用的,而不是政府的正式最高行政首长啊。这种上谕封好,办理军机处的印盖了,就交给兵部尚书,并部尚书并不能拆看,只要他加一个封袋,直接发给受命令的人。如是则一切事情,全国中外各长官,都直接向皇帝发生关系,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这不是全国政治,都变成秘密不再公开了!秘密政治这当然只能说是一种法术,而不能说是一种制度呀!
直到现在,还有传刻的雍正朱批上谕,这在清代政治上是一种了不得的圣旨。雍正是有名能专制的。他的上一代是康熙。在中国历史上,康熙也算是一个好皇帝,至于雍正便太专制了。我们现在看他的朱批上谕,就可以看出清代皇帝是如何般统治中国的。在当时,全国各地地方长官一切活动他都知道,大概全国各地,都有他私派的特务人员的。因此许多人的私生活,连家人父子亲戚的琐碎事,都瞒不过他。一切奏章,他都详细批。他虽精明,同时又独裁,但他有他的精力,他有他的聪明,中外事,无论大小,旁人还不知道,他已经知道了。从前做皇帝,外面送给皇帝的公事,先送到六部,皇帝拿出来的公事,六部也一定得先看。因为政治该公开,而六部尚书是全国的行政首长呀。这在明代还是如此的。那时大官的任用还有廷推,小官的任用则只经过吏部。事关教育,则一定要经礼部的。不能说皇帝私下决定了,不再给政府行政长官预闻就可办。这绝不能说是一种制度,也不能说它是习惯法,只该说它是法术。为什么?因为这是纯粹出之于私心的。而私心则绝不能形成出制度。
有这一点看来,清代比明代更独裁。明代还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来当宰相。宰相废了,而宰相的职权则由皇帝兼。只是宰相做错了,须负责。皇帝做错了,可以不负责。除此一分别以外,明代制度还是和过去大体相似的。清代就更超越了这限度。我们曾讲过,唐宋诸代的诏敕,宰相一定要盖章,没有宰相的章,就不成为诏书。为什么皇帝下诏书一定要宰相盖章呢?这就是一种制度了。为什么皇帝的诏书不能给旁人看,而要直接送出呢?这就是一种法术了。这里的分别很简单,换句话说:一个是公的,有理由的,一个是私的,没有理由的。清代那种私心的政治,又怎样能做得下去呢?这就因为皇帝背后有全部满洲人撑腰。一个皇帝要独裁,他背后定要有一部分人强力支持他,他才能真独裁。任何一个独裁者,都有拥护他独裁的一个特定的集团。我们此刻说皇帝独裁,我们也要看是哪个力量在帮助他独裁,拥护他独裁。中国历史从秦以后,历代皇帝的背后就没有这样一个固定的力量。贵族吧,军人吧,资产阶级把,都没有。若说皇帝利用读书人,读书人在拥护皇帝,可是读书人拥护皇帝比较是公的。因为读书人不是皇帝的私势力。而且读书人也不是一个固定的集团。中国历史上只有元和清,皇帝后面有整批蒙古人和满洲人帮忙。其他各代,大体说,是全国的读书人——有全国民众中间受过教育经过考试的人来帮政府忙,这不能说是不公道。有人认为这便是“封建社会”了,这真是胡说。读书人不就是封建。反过来说,皇帝或政府,存心培植读书人,也并不是私心。并不如元清两代,存心扶护蒙古人和满洲人。这种政治当然是私心的。因为其是私心的,所以一切表现都不成为制度,而只是法术。
丑、清代的六部尚书
清代的六部尚书,也沿袭明制。可是明代六部尚书的权相当大,尤其是吏兵两部。全国用人调兵,都归这两部管。皇帝上谕下颁,要经六部,全国事情上去,也要经六部,兵部尚书还有权下命令给督抚。清代的六部,权就小得多。六部尚书已经不能对下直接发命令,六部尚书已经不成其为行政之首长。更不同的是六部尚书侍郎对皇帝皆得单独上奏这一点。照理讲,兵部尚书对于全国一切军事,他该负责计划,军队他可以下令调动,侍郎只是他副手,事权该由首长负责。现在兵部尚书也只能对皇帝上一个条陈而止,而且尚书可以单独上奏,侍郎也可以单独上奏,这样一来,尚书就管不着侍郎。从前的六部,每部一尚书,一侍郎,本来是正副长官。清代则要满汉分开,有一个中国尚书,一定还要有一个满洲尚书。有两个中国侍郎,一定还要有两个满洲侍郎。于是一部就有了六个长官,六部长官就有三十六个。每个人都可以单独向皇帝讲话,一部之中,中国尚书不晓得满洲尚书讲些什么话,还有四个副的,也是谁也不知道谁在扯了谁的腿。皇帝寄信上谕颁给某一人,里面讲些什么事,又是谁也不知道。请问尚书六部,还能做些什么事呢?六部不能做事,全国事情当然就更集中到皇帝。在明代,每部还有一批给事中,虽是小官,皇帝下来的公事,他们还可表示反对的意见。他们这些反对,表面上纵使不是在反对皇帝的上谕而是在反对六部长官。可是上谕一定要到六部,犹如唐代发命令的是宰相,给事中照法理言,也只在反对宰相,不在反对皇帝呀!明代的命令既由皇帝发,可是皇帝上谕,送尚书六部,六部就各有给事中,他们要反对,实际上也就等于在反对皇帝了。直到明代快亡国,内部流寇张献忠、李自成猖獗作乱,外面满洲人要打进关来,皇帝主张先平流寇再打满洲人,此即所谓先安内,后攘外。这本也不错。商之兵部,兵部尚书也无异议。但被给事中们知道了,他们群起反
对,皇帝无奈何,把兵部尚书撤了。有人说,明代亡国救亡在这些处。政策总难贯彻,发言盈庭,如何叫国家渡过这危险。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许多事也很少没人反对的。大总统或内阁总理,幸有政党大部分人在背后拥护,然而有许多事也还行不下。中国以前没有政党,政事一切公开,大家可以发言。临到国家危机之际,外交问题,军事问题,有时绝对需秘密,甚至有时也需要独裁。近代也有人感觉到英美民主政治,有些时实在是缓不济急,为吉林头,不免要吃亏。但就常数平均,秘密政治,独裁政治,总是利不敌害。民主政治,公开政治,总是害不胜利。中国传统政治,若说凭技术,也已有两千年的经验,但有它可宝贵的地方。最可宝贵处,就是在公开。一切事情都是公开的。因有一制度存在,一切凭制度出之。要不公开也不可能。清代皇帝下来的上谕不必经六部,六部不能径下命令到全国,尚书、侍郎都可单独上奏,又没有给事中封驳权,给事中的官名是有的,但已经台谏合一,失其本职了。就政治常理言,一个机关代表一整体。譬如兵部,应该由兵部尚书代表负责,兵部侍郎是副主官,一正一副,副主官当然只是辅佐正主官,不能说兵部尚书这样讲,兵部侍郎又那样讲,变成只有个人而没有了机关。譬如财政部长代表着财政部,财政部次长对于财政上的意见当然要向部长贡献,不该直接向行政院长申述。这道理很简单。所以说清代那些措施,只是法术,不能说它是制度。
清代六部尚书、侍郎都可单独向皇帝讲话,上面已说过。然而除此以外,不论什么人,又都不许向皇帝讲话。翰林院是一个很负清望的机关,翰林院有编修、检讨等员,照理是清望之官,虽无政治实权,而地位则很高,向来他们是可以向政府讲话的。到了清代,也不准“专折言事”。地方官呢?只有总督、巡抚、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讲话,道及以下的府、县,都不能专折言事了。比起明代来,布衣也可直接向皇帝讲话,这相差就太远了。
清代这些规定,若说是制度,这些制度只是要人家不过问政治。试问除了私心外,还有什么是这项制度的含义呢?而且清制又不许民间有公开发言权。当时府学县学都有明伦堂,清廷在每个明伦堂里都置有一块石碑,这块碑不是竖栽而是横躺的,故叫做卧碑。卧碑上镌有几条禁令。第一,生员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结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这三条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争取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谓三大自由了。东西双方的现代史,在这上,有一个恰正相反的对比。讲起来,真值得我们内心的惭愧。卧碑立于顺治五年。有名的金圣叹,就为犯了卧碑禁令而杀头了。因为当时考试官贪污,一些生员跑到明伦堂向孔子灵位哭叫,就犯了言事结社的禁令。我们从这些地方看,就可看出清制之存心。明代是特别奖励大家发言,公开发言的。也不仅明制如是,历代都如是。只有清代才不许人讲话。这成什么制度呢?这只是满洲部族政权便利他们统治中国的一些无理的法术。
中国历史上官吏任用,向来都归吏部管。五品以下,吏部有权可以用。五品以上,吏部开名字给宰相,由上面来决定。明朝废了宰相,大臣改为廷推,由九卿、七卿公议决定。但吏部尚书的意见,是受大家尊重的。小官任用,则权仍在吏部。清代大官,由皇帝特简,吏部不知道,也不用什么廷推了。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简任,还归吏部铨叙,这还算是中国历史上直传下来的一种法规,清代皇帝也没有废得了。但由吏部铨叙分发的人,清代必须有引见,必待皇帝见了面以后,才得正式去上任。这无非表示全国用人之权,都在皇帝受理。照清代,任何样的小官,皇帝都引见。这不是皇帝看重这些官,却是清朝皇帝拿这项制度来教训中国人,告诉社会上:这是皇帝的全。你不见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这当然也只能说它是法术,而不是制度。因为这些制度都是私心的。私心的制度,即便是法术。法术是专讲手段,不论意义的。若说法术有意义,则只是些私意义。
国家制度不同。明清时,我国为封建制度,且那时的专制加强,内阁只有参赞之职,最终决定权在皇帝手中。
而英国则不然,英国的内阁是在封建社会中产生,但是后来具有了资本主义的性质,决定权主要在内阁手中。
明清内阁只是给皇帝出主意,并不掌权,是君主专制强化的结果。而英国的内阁是资本主义的,民主的,是最高行政。
中国的内阁行同虚设!给你面子听你的意见,不听你的意见又如何?而英国则是反的!
明清时的内阁是中央集权加强的标志,是为强化封建王权服务的,而英国作为资本主义国家,内阁是中央行政组织的一部分,向议会负责,牵制王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