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国婚姻法规定:事实婚姻形成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认定当事人之间形成夫妻关系。离婚需要诉讼离婚。根据你的说法,你母亲和你的后爸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系不存在婚姻关系,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同居关系对待。同居期间的收入,可以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共有,她有权要求分的此共同共有的财产。实务中,法官也会给予这样身份的女子(无婚姻名义,但同居时间很久)一定的经济上的照顾。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没有继承权。
如果是在过去可以认定事实婚姻,但是现在新婚姻法已经没有所谓的事实婚姻了,所以你这个麻烦。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