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调解书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房管局不给您办理,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