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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三条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不要求编制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除外)。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季度、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所有重大的事项,如转让子公司等。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七条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八条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应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财务会计报告通常分为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两种。
(一)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构成
1: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企业会计报表按其反应的内容不同,分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面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增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会计信息。
(二)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月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月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为月报表,即按月编制
会计报表附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年报表,即按年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