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收到劳务费收入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2、发生的劳务费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等)
3、提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注:如果劳务费不属于单位的主营业务范围,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扩展资料:
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的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参考资料:劳务费-百度百科
1、首先应该理顺一个逻辑关系:如果想入账,必须有发票;如果没发票,就得找发票;去找发票前,应该想项目。想项目也就是把这些不能见光的“好处费”以什么形式计入到公司的期间费用中,或者是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
2、坦白地说,如果贵司是两套账运作,相信这绝对不是什么问题了。既然提出这个问题,应该就是“遵纪守法”地运作一套账了。
3、就“好处费”的支付形式看,不管是直接开现金支票,或开具转账支票,或领出现金再直接交付或打到卡上,最终还是要通过某个费用项目来平账。要把这种费用正常计入,办法还是有的。
既然是交给客户的,自然而然,可以计入销售费用,比如计入业务招待费,找发票充数就好了。当然,这要注意企业当年的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且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其次,也可以找些差旅费发票来报销,这个办法是相对比较灵活,操作性很强,只是要借助公司相关人员的名义来报销。当然,还可以找一些汽油票、路桥票来报销,程序同差旅费。其它费用项目,也是可以的,只是操作起来比较被动。比如挂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的话,还要专门去开这种发票,难度大多了。
4、其实就给客户费用而言,也不需要这么复杂。既然是公司的客户,那么就会有正常的业务往来,不如将这部分潜在的费用直接以折扣的方式,在与客户交易的过程中以合同价扣除相应折扣后入账,这样既简单又保险。当然,如果费用的受益方不是客户本身,而是其它人员,那就另当别论。
5、以上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给客户的劳务费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3、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给客户的劳务费入账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的说明如下:
当现金折扣处理
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
收到款项同时给予回扣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