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工业生产的建设、开发,逐年来对外来人员的流入越来越多,对我们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带来不利。由部分外来人员素质较低,垃圾乱倒乱扔,大小便乱解,还有不少外来人员中以偷偷摸摸为职业,全区所发生的各类案件中有80%以上是外来人口,对我区的社会治安和村容整治极为不利,为了人才的流通,工业生产的发展,对外地人+本地人=余杭人,但要共同教育与保护,政府应出台政策,对外地人进行属地管理。像瓶窑凤都开发区有几百家厂,要发展必须靠外地人,但近开发区的附近几个村已住的外来人口超过常住人口的20%以上,故带来当地几个村的社会治安不稳定,卫生村建设难搞好,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政策,由当地村组织联防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管理,适当对外来人员收取卫生费和出租户收取管理费。经费上交有关部门专款专用的方式。
处理情况 处理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大量涌入我区。流动人口的日益增多,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也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治安隐患。为此,裘桂芳领衔的11名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政府出台政策对流动人口进行属地管理的议案”的议案十分重要,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已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建设“平安余杭、法治余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也在认真探索和创新新形势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新举措、新模式。现针对议案精神,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一、我区流动人口现状分析。目前,我区流动人口现状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区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截止今年5月份,我区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有效数已达27.1万,预计今年我区流动人口将突破35万,占到全区总人口数的30.1% ;二是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劳动力资源。据统计,来我区的流动人口中18-45周岁的青壮年约有24万,占全区青壮年劳动力总数(62万)的38.7%,这为我区经济建设带来了大量年富力强的劳动力;三是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区最大的违法犯罪源。从近几年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看,流动人口在各类案件中的作案比例都高达70%以上,给我区社会稳定带来了冲击,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不安定因素。二、强化村(社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职责。近几年来,我区各行政村(社区)都能认真履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职责。去年3月,区委常委会还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即区委[2006]33号)明确规定了各村(社区)应按照“本地人、外地人都是余杭人”的理念,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目前,我区有153个流动人口较多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登记站”。其中,17个流动人口服务登记站还利用VPN专网安装了“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实现了网上登记发证功能。此外,各村(社区)还通过多种形式组建队伍,加强资源整合,利用村(社区)群防群治力量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促使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三、积极拓展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筹措渠道。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从2001年12月起取消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后,经费不足问题一直困扰至今。虽然我区已将流动人口工作经费作为专项列支项目及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但由于财政投入还不够大,导致流动人口管理力量严重不足,进而制约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鉴于流动人口大部分聚居于农村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精神,各行政村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制定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在与本地人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向流动人口收取每月3-5元不等的“群防群治与卫生服务费”,从而拓展了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的筹措渠道。该模式已在去年全区流动人口良渚现场会议上,予以了全面推广。议案中提到的瓶窑镇某些区域,区公安分局、综治办、外口办已于瓶窑镇机关部门进行沟通,拟在长命村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流动人口村民自治,收取“群防群治与卫生服务费”。四、通过出租房屋征税工作,肢解流动人口管理经费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改革进程的加快,很多法律法规都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如2001年底,取消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2006年底,又取消了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费。对此,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应对,市政府还专门研究出台了《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即市政府令第232号)。在市政府令中,明确了对租房实行征税制度。目前,区政府正以区府办牵头,联合公安、综治、建设、税务等部门,研究我区的租房征税等具体实施细则。最后,衷心感谢裘桂芳等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诚恳希望各位继续支持、关注我区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物业费已涵盖以上的管理项目,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应该没有岐视外来人口什么素质和卫生方面特别的收费!
如果小区有物业,那就叫物业费了。
不是对租户,而是小区全体住户的。
那你已经交了物业费了,可以不要交的。
他们是违法收取的。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