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从法律上是有权拒绝的,如果这孩子不讨厌的话,不要拒绝,毕竟是你妈妈的骨肉,但是你们很反感他,就赶走他,可是要委婉,每个人都有脆弱的自尊心,毕竟他也是离婚的受害者。
你继母的亲生孩子,已经是判给她前夫,那么只是和你继母有直系关系,和你的家庭没有关系,和你的父亲也没有继养关系,按照法律来看,完全有权利拒绝
既然已经是一家人了,就多点包容,多点沟通,多点协作,不要到动不动就把家庭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法律能等同亲情么,二婚家庭本身是非多,就不要在没事找事了,争来吵去,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
而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