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生活和商业应分别装表计量,但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不可能达到所有的电量都分开计量,对个别小用户规定可以按定比定量计算,按你说的,你们属于定比用户.(按总电表的一定比例按商业电价计算)
就是说你们的总电表的3成按生活电价收费,7成按商业电价收费.这个比例是不强制的,是比方商议的结果,你如认为你商业的定多了,是可以去找他们重新定比的.
做早餐和影碟生意部分用电的确是商业用电.
这个做法规定肯定是有法律依据的.
月交电费时发票上电费分成两部分计算70%为家用电(每度0.5元多点) 30%为经营用电(每度0.9元多点),现在可以说合理多了,04年时大连地区情况是:只要你家开个小卖部,不管你用电多少,全部按商业用电计算,而且给你单独加表,先交钱买卡后用电,电量用完再交钱买电充卡,不然就自动断电.那真叫绝啊!其它的,比如水费,煤气费抄表人说都要按商业价,我那时,为了能用个平价水费,每次人家抄表,都得给人家点好处,法律依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