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企业包括公司,还包括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等,狭义的企业只指后者。公司是现代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因其具有的制度上的限制不能担当此重任,扮演起角色。
1、公司财产独立,人格独立,责任独立;企业不具有这三独立。
公司在注册时有注册资金的要求,且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要转移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公司要自己独立的的财产,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是独立商主体,独立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只要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对公司就没有责任了(仅限于在股东滥用有限责任侵害第三人利益时,就个案不适用);而企业与企业主财产是混同的,没独立财产企业也不能承担独立责任,企业主对企业负债也付无限责任的。
2、出资方式不同。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3、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成立须工商局注册,章程要在工商局备案;而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是企业的一个下属概念。法人可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一种,所以企业的范围比公司的范围广,不仅包括公司,还包括其它类型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