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听证不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听证必须为庭审工作做准备,或者是发挥其调节功能,调解结案,来减轻庭审的负担。在有些民事审判中,调解是不可或缺的先行程序。因此听证是为开庭做准备的。行政处罚的处罚对象一般来说是经营户或者是法人单位,行政处罚的处罚手段一般为限期整改或者是缴纳罚款等。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经营户可能会被这一处罚的合理性提出异议,需要组织相应的听证会,在听证会后,做出相应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