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谈了几次后,她和她父母提出要我赔偿2—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她是处女)。
:没有法律依据,
应该以什么方式来处理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是应该跟他们讨价还价,适当补偿他们呢?还是直接进行诉讼?
:建议此事应该直接诉讼为好。
我听说现在法律明确规定分居两年可以直接判离婚,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处理方式?
:没有这种规定,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但是如果是简单地等待分居两年再准备离婚,实际上是很不明智蠢的行为。因为如果按其他诉讼方式,可能很快就能离婚,等到了两年可能人家早就获得了自由呢。我们没有进行财产公证!
如果现在离婚,是否会牵涉财产分割的问题!
:如婚后购买财产,则可能在离婚诉讼中分割。
而我本人来说,现在并没有什么固定财产!
:没有就不分呗。
我和父母住一起,房子是写的我的名字,但房子是在婚前买的!
: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如果我们离婚牵涉到财产分割,那么最坏的情况是什么样?最好的情况有会是什么样?
:如有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
以你说的情况,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依据。
如果离婚,而对方有病,可以适当帮助,给一些补偿,但不是有过错的赔偿。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只是认定感情构成破裂,可以判决离婚的标准之一,如果你现在决定离婚,最好的办法是协商不成,直接到法院起诉。
下面的文章供参考:
离婚的方式、标准和子女抚养问题 http://hi.baidu.com/%C2%C9%CA%A6ywz/blog/item/7d3a57666f525124aa184c68.html
结婚要负责任,离婚时也是要负责任的。
关系到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还要照顾到弱势方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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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无其他理由的,必须平分。
具体问题你说的情况在法律上是不属于精神赔偿的范围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方是处女不是要求赔偿的过错行为。你可以起诉离婚。至于分居两年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决离婚,是指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该条证据的取得比较麻烦。你现在就可以起诉。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
直接诉讼吧。
关于感情破裂的判断除了《婚姻法》直接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外,还有其他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
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但在实践中,以感情破裂未有提出离婚而对方又不同意的,一般一审不会判决离婚。不过可以在判决生效的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这是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总体算下来,一年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