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因为被判缓刑 十一年后有触犯刑法 会被追加刑期吗

2024-12-19 02: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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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说的是什么缓刑?缓刑是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考察机构对罪犯进行考察的。如果你指的是这种缓刑,那么十一年前的缓刑已经肯定到了期限了,因为缓刑时间是一个月以上五年以下,那么十一年前的缓刑付十一年后的新的犯罪没有影响的,不会被追加刑期,也不会因为是累犯而加重处罚,累犯是指犯罪被处罚后五年内又犯罪的。最多就是在量刑的时候说这个人是有前科的,不会有大的影响。如果你说的是死缓,死缓其实并不是缓刑,只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

回答2:

根据《刑法》(2011年2月25日最新修正版),第八节“时效”中对刑法追述条件有了明确规定,现摘录如下: 第八节 时效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