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凭离婚协议和男方协议,主张你的探视权,
对方拒绝,你可以凭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男方,申请对男方执行强制措施,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后探望孩子是每个父母的权利,爷爷奶奶不让看,可以申请社区,街道调解,调解不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或者把抚养权争过来。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探望的时间,地点,次数,方式等,那么你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探望。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愿意,你可以晓以利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可以找别人帮你说一说,找你公公婆婆也行啊!如果你特别希望看见你的孩子的话,微信,电话和对象聊一下,沟通一下,这是因为小孩子呀,并不是想要夺回孩子,也许你的老公和你之间有很大的仇恨,但是没有什么能阻挡着你看孩子的脚步
你们一个人带一个孩子,对方不让你探望孩子,难道他也不想探望你带的孩子吗?好好和他谈谈,如果实在不行可以诉诸法律,强制对方让你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