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从来没有你所说的这种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由谁成为法定的监护人,首先是由孩子的父母自行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见,可以申请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该夫妻有两个子女的,离婚时如果双方都要求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原则是一人一个。当然,离婚双方都果有一方要求两个孩子而另一方允许,也可以由一方成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但另一方也必须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一句话,离婚夫妻能够自行商定的,可以自行商定;不能商定的,只能由法庭裁决。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
但一般情况下是这样判决的
一般是夫妻有两个孩子离婚后是一人带走一个,但有特殊的情况下,如另一方无能力扶养孩子的可以能给对方,
没有硬性规定,这只是基于公平确立的一个原则。如果你们协商其中一方愿意养两个的话法院也是会尊重你们的,但是假如协商不成,让法院判的话,基于公平原则法院就会这么判。
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2) 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其次看双方的经济条件,最后看双方学历、户口等其他因素综合做出判断;(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