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司法解释权?法官对法律的解释权又是什么?宪法在诉讼中需要解释是什么意思?

对于法律的解释到底是什么?
2024-11-25 0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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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宪法>>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四)解释法律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几个法律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提出一些法律问题要求解释。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某些法律条文的理解不一致,也影响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加强立法和法律解释工作。现对法律解释问题决定如下:
  一、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
  二、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三、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四、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1 司法解释权是对法律条文本身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权力;
  2 法官没有司法解释权,可以有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3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回答2:

司法解释有正式和非正式解释之分。我国目前的正式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三种。其中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作出的解释 (立法解释是由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的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行政解释是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法律的解释)。
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其实是一种非正式的解释,是某位特定的法官对某一具体的情形下法律如何适用所做出的法律推理或法律理解。是个人对法律作出的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这一点与一般学者或其它个人对法律的解释是相同的。但不同的是由于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法官对某一法律的解释虽然没有普遍约束力但对他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至于第三个问题,对我国的宪法界人士来说是一个羞于回答又深感无能为力的问题。“宪法在诉讼当中需要解释”在西方来说一点都不错,因为西方各宪政国家宪法地位至高无上,都有特定的机关来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神圣地位。宪法在那里是不仅是立法的标尺而且是司法的标尺,也就是说宪法是法官审理案件的最高依据。因此在诉讼中宪法的含义究竟是什么,怎样才是最符合宪法的精神就显得尤其重要。宪法在诉讼中就需要解释。 而在我国,目前宪法还基本上不是法官审理案件的依据,就是说宪法对审案来说没有用。宪法被制定后就被束之高阁了。所以“宪法在诉讼当中需要解释”对实现宪政的国家来说是个好问题,对我国目前情况而言还是个等待实现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