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女方将孩子带走,不让孩子回家的问题,属于违法行为。
由于法院已经将抚养权判给男方,女方抢孩子、限制孩子回家的行为是违法的。男方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以拿着离婚时的判决或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女方进行相应的惩戒。
安嘉律师提示,孩子是需要父母呵护陪伴的,无论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好,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好,孩子不是发泄的工具,无论是阻拦探视,还是私自隐藏都是违法行为。另一方都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解决。如果是对于抚养权有异议,或者认为孩子随另一方生活会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符合变更条件的,法院会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这是违法的,应该按照判决书执行。
女方违反判决书义务,男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女方不配合,法院可以拘留和罚款等,甚至判刑。
他这个行为没有触犯法律,因为属于你们自己的问题,如果他不是小孩的母亲的话,她属于拐卖小孩,那是要触犯法律的,但是因为是她亲生母亲的话,应该是没有罪的属于违规行为,你可以在法院去起诉强制执行,把它给夺回来,也可以通过法律层面去解决这个问题
离婚后孩子判给了男方,那么男方拥有其监护权,女方拥有探视权,而出现女方私自带走孩子不让其回家的情况,身为孩子监护人的男方,可以进行报警处理,但女方的这种行为,如果没有违背孩子的意愿,那么并不构成违法犯罪,只能算是民事纠纷,需要请警察来进行处理。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就失去了监护权力。女方只有看管的权力,没有长期监管孩子的权力,这样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