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9月中旬被学校派往公司实习三个月,公司说愿留下的签合同,直到2012年2月2日无故辞退我们。

也没有提前通知我们,一直没签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2024-12-29 1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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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要是到2012年2月依旧是学生身份,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也就是说,这个过程都属于你实习,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必需是你毕业后才可以签订。
虽然单位曾经表示要留你,并不代表一定留,只有真的留下来,签订了合同才叫留。

回答2:

可以要求,不过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