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车祸至人死亡!已经赔付完毕取得谅解书!死者方不追究责任!可是检察院还要起诉!

2024-12-16 06:50: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因为致人死亡是刑事责任,所以检察院是有权接受的,但现在判刑就会很轻,毕竟已经取得对方家属谅解了

回答2:

大货车车祸至人死亡!已经赔付完毕取得谅解书!死者方不追究责任!可是检察院还要起诉!驾驶证估计保不住了。

回答3: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是可以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是国家公权力追究的,不是说死者方不追究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检察院要提起公诉的话也是可以的。

回答4:

因为你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的范畴,而且还属于公诉案件,而公诉案件的管辖权就归检察院,所以你被检察院起诉,是合乎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