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为外籍人士的,要在合同上同时签署中文与外文的姓名,房屋买卖合同自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之日生效。
二、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资料
1、买受人为港澳台人士的,需提交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2、买受人为外籍人士的,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境外公证的要求
1、台湾人:委托书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经海基会传递至海协会,由海协会将公证书递至文书使用地的公证管理协会认证。(注:整个过程需15个工作日左右)
2、香港人:委托书须经大陆司法部门认可的律师公证即可。
3、其他境外人:委托书经委托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往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即可。
需要办理外国人身份证证明公证认证
一、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如为英文版本的,应附外事办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二、申请人或共有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按揭贷款的,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的,不能到场的一方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其配偶办理(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亲自前来),该《授权委托书》应经该国公证机关公证,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公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公证(如为英文版本的,应附外事办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相关印章)。
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境外公证的要求
1、台湾人:委托书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经海基会传递至海协会,由海协会将公证书递至文书使用地的公证管理协会认证。(注:整个过程需15个工作日左右)
2、香港人:委托书须经大陆司法部门认可的律师公证即可。
3、其他境外人:委托书经委托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往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