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是爱默生的第一部重要哲学著作,最初发表于1836年。它虽非作者成熟之作,但却集超验主义思想之大成,有新英格兰超验主义宣言的美称。全书由《前言》和《自然》等8章组成。在表达自然神秘的统一性时,爱默生提出了“超灵”的概念。
《论自然》记述了他关于哲学,自然科学和政治等方面的观点。以干净简练的语言,清晰深刻的结论,表述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及伦理道德思想观点,并成为西方辩证哲学的开端。
《论自然》,内容有“论万物”、“论政治”和“论神灵”三部分。可惜这部书没有保存下来,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是130多个残篇,它们是从不同时期的著作中摘录出来的。残篇的语言多形象比喻,内容是深奥的辩证法,读起来十分困难,赫拉克利特因此得到“晦涩哲人”的称号。赫拉克利特的哲学思想博大精深,独到深刻,但不易理解。他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是按一定的规律进行的,并把这种规律称为“逻各斯”;他还提出对立面统一的思想,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两个相互斗争,相互依存的对立面,对立面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