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进入公司上班,公司就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购买社保。但劳动者要提供体检表、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才能去劳动就业保障局备案,进而才能去人社局办理社保手续。
依据法律,员工入职,用人单位一定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保”,这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楼主要离职,与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无关,直接离职就是了。然后办理各种关系,如果单位没有给楼主缴纳社保,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应该在职工入职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不是,我办过,去社保中心办理社保手续不需要带合同,只需要带工资表
要看具体地区的。
很多地区已经实行劳动保障信息一体化,不签合同是交不进社保的。有问题继续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