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请产假手续:
1、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3、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二、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产假办理指南-百度百科
一、教师请产假手续:
1、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3、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二、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教师请产假规定:
根据《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