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没有非税收入管理局,非要说具体管理管理的话,那就是财政局,财政局有非税收入管理部门。
一、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管理范围包括:
1、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以上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共同审批的项目、标准而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政府性基金。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共15项,其中13项涉及企业负担。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点歌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
我国各级财政都有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能,至于你说的名称是“非税收入管理局”的不是每个城市都有,只是名称不一样职能是一样,名称如非税局、综合科、非税处等等不一而足。
请问,哥们这些电话哪里来的?里面有我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