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工龄认定需要什么证明

2024-12-17 08:29:3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需要本人档案记载,招工手续尤为重要,从招工正式职工开始计算,还有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如果档案里有中断,比如劳教,入狱服刑等,领取疾病救济费等不计算工龄的时间。

工龄认定和工残鉴定程序

1、要求认定(变动)工龄者或要求评定因公(工)伤残者写出书面报告交人事处。

2、评定伤残由人事部门指定专人陪同到指定医院医疗技术鉴定并取回鉴定结论。

3、人事处认真调查情况和审查有关材料。

4、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5、反馈认定或评定结果。

扩展资料

(1)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

(2)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的,医疗期为9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的,医疗期为18个月。

(3)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的,医疗期为18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的,医疗期为24个月;在本单位工位年限满15年的,不限定医疗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

回答2:

工龄认定需要以下资料,请确保资料齐全方可办理。

  1. 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并需要提供由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的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必须复印会计凭证提供的工资表,后来在电脑上打印的工资表是不允许提供的)同样的,证件上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必须提供每年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资表)

3.本人档案记载,招工手续同样需要准备,(档案记载从录用为正式职工开始计算)

4.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若档案众有中断记录的情况,如:劳教,入狱服刑等,领取疾病救济费等,这些情况不计算在工龄的时间。

5.个人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提供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以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拓展资料: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2.工龄可分为 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3.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 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4.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5.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 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参考资料:工龄_百度百科

回答3:

你说的当年用证明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证明管用,谁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搞到。社保需要的是个人人事档案,档案中有计划招工登记表、入厂登记表,以此确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一纸证明就是废纸一张,社保不认可。你是临时工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保建立之前,你是没有当时劳动局的计划招工登记表的,更不会有人事档案,因此对于这件事不要费心了,也不要耿耿于怀放不下。

回答4:

因工龄有争议,由法院判决的文书社保局认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