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是有效证明,无须公证!1、死于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的,可当场开具《死亡医学证明》;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由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