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公司的采购、会计、出纳,可以是同一个人吗,希望能给一个详细点,非常感谢

2024-11-27 02:00: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公司的采购、会计、出纳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这三个职位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为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

如果一个会计人员既采购又兼管钱款,还做会计凭证/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由出纳人员兼任,很容易监守自盗,所以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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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财务工作必须要有从业资格,会计和出纳不能是同一个人。至于采购可以让出纳或者会计兼任,就看你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如果是国有企业,这三个肯定是三个人的工作,因为这如果会计或者出纳兼任采购,就存在有说不清楚的事情。如果在个人企业中,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回答3:

不可以,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
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回答4:

不可以,这三个岗位必须各设专人,互相牵制,互相监督。如果这三个岗位安排同一人,会营私舞弊,把你的钱都卷到他腰包里,

回答5:

不能
管账的和管钱的要分开来
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