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民俗文化的调查报告

2024-11-26 0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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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泰安有一种独特的婚俗夜里娶媳妇。据说,无论是属虎的、属龙的,都有犯相,都有忌讳,比如,鸡忌虎、马,白天嫁娶,属鸡的,难免会碰上属虎的和属马的,这是犯大忌的。而夜里嫁娶,即使碰上了,黑灯瞎火的,看不清楚,权当没看见,也就不会有"倒霉"的事了。因此,几百年来,在泰安市郊,这种习俗沿袭至今。

  泰安近郊,嫁闺女都要"查日子",也就是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确定哪月哪日迎娶最好。一般是要避开自己的出生月份和父母的出生月份。但也有避不开自己或父母的出生月份的,因为除这个月份以外,其它月份对新郎、新娘都不利,所以只得定在父或母出生的月份,在这一个月内不能与父母见面,叫"爷娘月,不见面"。泰安人又将爷娘月变通了法儿,待嫁的女儿可以回娘家,不过,只准说话,不许见面,娘儿俩只能隔墙交谈,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闺女出嫁,娘要在陪送的箱子里押上枣、栗子、花生、一对芝麻阶、一对豆阶。寓早立子,男孩、女孩花着生;芝麻阶、豆阶意为:押上一对芝麻阶,生个孩子好做官儿。
  婚俗流传到现在,可以不押这些,但最要紧的一件催生袄还是必须送的。据说闺女出嫁后,第一个冬天还一定要穿上娘家送的袄,这样就会早早生个胖小子。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娘希望女儿早生贵子,在婆家能有个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