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配方法,因房子的购买方式的不同,分配方法也不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若房子是一方当事人婚前全款购得,婚后添加另一方名字,视为赠与登记双方名字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配的方法与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买房,该房产应为婚前财产。
婚后,丈夫同意房产证上加上妻子名字,视为丈夫对妻子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算共有财产。
本来婚前全额付清房款,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旦加上女方名字,对方就一定占有房子的份额了,也就是拥有房子的产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都是共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