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法律上应该算什么违法行为?应该谁来承担责任?

2024-12-11 19:32: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理论上讲,AB没有主次之分,而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是说员工可以找任一一名老板,要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总数以损失为限)。只是两人内部要进行一个责任分配,可能A会占多一些,即在B承担了超过他应该承担的一部分赔偿后,B可以要求A赔偿给他。但是对于员工来说,两位老板是负同等赔偿责任的。
但在实际过程中,两位老板可能会相互推诿,所以最好让律师介入(但不一定要起诉)。
至于怎么赔偿的话,可能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可计算的部分,比如家电、器具等等,这部分应作价赔偿;另一部分可能无法计算或不易计算,如证件、具有重要意义的照片等,则会酌情赔偿。所以最好还是先咨询专门的律师为宜。

回答2:

老板A,以厂房已经搬迁为由,把过年期间遗留在厂房中的一切物品视为被遗弃的垃圾。把厂房(包括宿舍区)的任何房间的门窗及柜门等全部一一撬开。
老板B存在一定过错,但是损失是A直接导致的,
数额较大的,已经可以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私财物罪。
可以报警。

回答3:

老板A的责任重。这是侵吞个人合法财物的违法行为。至于如何赔偿损失,那要看官司什么扯了,这个请律师做最好。

回答4:

当然是A,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