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注明子女抚养费归一方全部承担可以吗

2024-11-13 02:39:0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协议上注明子女抚养费归一方全部承担。
  需要这份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协议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婚姻法规定,孩子在必要时候,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主张得到离婚协议之外合理的抚养费。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回答2:

可以,只要对方同意就行,不过由此有可能丧失一些权利,比如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