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商业并非水火不容
它们是互惠互利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首先艺术商业化,指的便是艺术的流通。其中包括艺术品流通,艺术家流通,艺术观念流通和艺术机构活动流通。艺术品在流通过程中,必定会增加其受众量,这也就为它本身的传承提供了更多可能。比如18世纪中期的欧洲音乐逐渐商业化,从海顿到莫扎特等作品,大部分都是当时各大音乐厅和各种组织的私人委约作品。正是这样,才使音乐成为一种平民化的娱乐活动,使无数乐谱流通和传承,避免了将音乐家的作品陷于无人问津的境地。
艺术虽然承载着人类文明最辉煌的一面,但它本身并不能作为物质满足人们的根本需求。因此艺术家也需要融入商业社会,混得基本的口粮才能维持创作。
艺术同商业的融合,让普通人通过商业化的艺术接触到当代艺术,也是拉近大众和艺术之间的距离的最佳方式。商业为艺术和大众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日本艺术家村上隆将日本漫画借由商业传递到世界各个角落,他同奢侈品牌lv的合作,为lv设计了一整套视觉形象系统,让樱花包成为经典。同样的,中国艺术家岳敏君也是如此,把艺术做成产业,再用商业推广自己。对于艺术家来说,这是一个双赢的合作。这种特殊的合作方式为他们实现了深度的多向互动,通过“公共化”而实现了其作品和个人价值的扩大和增长。
艺术品是精神产品,不仅具有价值,还具有使用价值。一般来说,人们收入的提高与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关系,经济的发展在客观上刺激了人们对艺术品的需求和渴望,而市场恰恰可以满足人们对艺术品个性化的要求。各类艺术中,最容易同大众产生关系的便是公众艺术。而公众艺术通常也同商业共同成长。
以美国艺术家Kurt
Perschke的作品为例。他在世界各地不同城市安放一个15英尺的红球,每个特定的位置只持续一天,成为“世界上运行时间最长的街头艺术品”。受到众多媒体的报道和艺术机构的关注。它的存在不但为大众的生活增添一抹丰富的色彩,也为相应团体和艺术家本身带来了经济效益。
谈到艺术和商业的问题,还有个无法忽略的人就是美国波普艺术家安迪沃霍尔。20世纪50年代,他敏锐地感知到了当时美国消费社会的状态,用丝网印刷的方式,复制了如玛丽莲梦露和金宝罐头等商业形象,获得了巨大成功,开创了波普艺术的时代。在《沃霍尔的哲学》一书中,这样说道“赚钱是一种艺术、工作也是一种艺术、最赚钱的买卖是最佳的艺术。”
1992年,艺术批评家吕澎就提出“艺术走向市场”的口号。但艺术如何走向市场,还是一个难题。与其说艺术受到商业的影响,倒不如说艺术引导商业,才是正常的行为。
拿开启了工业设计先河的设计师雷蒙德罗维来举个例子。他同美国汽车制造商合作,设计了车型细的节油型汽车;同冰点冰箱合作,做了内部调整,奠定了现代冰箱的基础;还承接产品包装和企业设计,小到邮票、口红、可乐瓶子都有他的创意。纽约时报干脆称他为,塑造了现代世界形象的人。罗维将设计美学融入到现代生活的每个细节中,这样的艺术,才能有效地转化成商业。
写在最后:
艺术如今必然是和商业挂钩的,没有资金运作,艺术根本无法得到传播。如果艺术完全脱离商业价值,那艺术都无法养活自己,那艺术何以成为职业呢?
艺术是不是应该以商业价值为唯一取向,就值得商榷了。尽管如此,也只说这是以艺术性为取向的艺术,那是以商业性为取向的艺术。但艺术市场的独特性在于,反而往往是以艺术性为取向的作品,具有更高的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