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的条件:
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
保留学籍参军的学生;
支援西部建设的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的流程:
学生登陆学校学生处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展期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学生在毕业当年9月30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贷款展期申请,完成网上操作;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展期申请表,申请表须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寄(送)至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开封市金明区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451房间),逾期不予办理;
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寄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办理;
非应届考上研究生的学生不能办理贷款展期;
如展期手续未办理成功,学生仍需自付利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如果当年继续攻读学位,可以通过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此种展期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如果借款学生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在贷款合同期内全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以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但是此种展期期间的利息由贷款本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