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他人车辆行为如何定罪问题

2024-12-22 0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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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事最高院不管,也没有刑事责任~

回答2: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因此,即便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债务,非经合法途径,任何人均无权私自扣押他人合法财产。如果是强行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而扣押他人财产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司法理论界存有争议,因此,根据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对这种情况暂不宜作犯罪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就索取债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何罪作出了司法解释,把这种情况界定为犯罪,具体牵涉到的罪名为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因此,如果发生了上述情况,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从治安案件角度进行处理,亦可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