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包括
1 事前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单位为正式施工进行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的不充分而引起的。因此,项目监理部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将十分关注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项目监理部将通过抓住工程开工审查关,采集施工现场各种准备情况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预防。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采取预控方法进行监理,具体控制要点及手段主要有: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人员,项目监理部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3)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
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是预控的重要环节。对于分部工程的开工,监理工程师要着重从工程质量保证角度逐项审查。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者,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缓开工,直至达到开工条件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
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将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题。项目监理部将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所承诺的机具、人员、材料进行投入来作为衡量是否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条件之一。
5)苗木植物材料、建筑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的审批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项目监理部允许施工单位在多个苗木植物材料、建筑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中间进行合理的选择,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采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审批,以确定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厂商。
6)种植土壤、植物检疫、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试验与审批
对植物种植的土壤、外地苗木的植物检疫、运抵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进行验收试验(项目监理部实行见证取样),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将根据质检站和施工单位的验收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相应种植土、外地苗木的使用及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用于工程。
7)配合比试验与审批
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批准进场使用的原材料,按照设计要求部。项目监理部将根据质检站和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做出是否批准相应的砼配合比用于工程,未经批准的砼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
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机械进场前填写“进场机械报验单”,并提供进场施工机械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运行质量情况)。经项目监理部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未经批准的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9)测量、施工放样审核
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在每一施工项目开工前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并附施工放样检查资料,一并报驻地监理审核。并对水准点和本工程的重要控制点,督促有关项目组定期复测、保护,本监理部负责复核。
10)特殊施工技术方案和特殊工艺的审批
如果工程需要,施工单位提出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施工技术方案报验单”并附具体的施工技术方案,一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项目监理部将坚持“成功的经验、成熟的工艺、有专家评审意见、有利于保证质量”作为审核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的标准。
11)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项目监理部将通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落实隐蔽工程自检、互检、抽检的验收三级检查制度,使质量管理深入基层,最大限度的发挥施工单位在质量工作中的保证作用,以使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尽可能的在自检、互检、抽检过程中得到发现,并及时予以纠正。
12)开工批准
施工单位在完成上述报审后,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确定具备开工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签发开工令。
2 事中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和旁站。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2)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完成以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应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测。
(3)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
(4)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核查工程预检
(1)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2)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1)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3)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4)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5)按合同规定,行使质量否决权,如有以下情况,可会同建设方下停工令。
(6)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
(7)隐蔽作业未通过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而自行掩盖者。
(8)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9)使用没有技术合同证的工程材料。
(10)未经技术资质审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11)其他质量严重事件。
(12)对施工质量不合格项目,建议拒付工程款,并督促其施工。
4)分项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一个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3)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6)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5)分部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2)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进入装修前应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申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由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3 事后控制
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
对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的各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所有已完成工序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已完成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频率为100%。
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监理部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抽样频率不小于25%。对重要的分部工程,项目监理部将进行100%的检查验收。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监理部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并提出监理评价意见。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建设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
2)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业主及监理单位。
(5)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1、方法的控制
这里所指的方法控制,包含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
施工方案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往往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拖延进度,影响质量,增加投资。为此,应在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工艺、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
2、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
在项目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型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进行机械化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评审。使之合理装备、配套使用、有机联系,以充分发挥建筑机械的效能,力求获得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从保证项目施工质量角度出发,应着重从机械设备的选型、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和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等三方面予以控制。
(1)机械设备的选型:机械设备的选择,应本着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性能上可靠、使用上安全、操作上方便和维修方便等原则,贯彻执行机械化、半机械化与改良工具相结合的方针,突出机械与施工相结合的特色,使其具有工程的适用性,具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具有使用操作的方便性和安全检查性。
(2)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进行操作,是保证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贯彻“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出现安全质量事故。
3、环境因素的控制
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劳动工具、工作面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此外,在冬期、雨季、风季、炎热季节施工中,还应针对工程的特点,尤其是对混凝土工程、土方工程、深基础工程、水下工程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拟定季节性施工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措施,以免工程质量受到冻害、干裂、冲刷、胡塌的危害。同时,要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和作业环境:要加强对自然环境和文物的保护:要尽可能减少施工所产生的危害对环境的污染:要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合理的布置,使施工现场秩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文明施工。
二、住宅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一)工序质量的控制
1、工序质量控制的概念
工序质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和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从质量控制的角度来看,这两者是互为关联的,一方面要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即每道工序的投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又要控制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即每道工序施工完成的工程产品是否达到有关质量标准。工序质量的控制,就是对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控制和对工序效果的质量控制,据此来达到对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2、工序质量控制的内容
在进行工序质量控制时,应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确定工序质量控制流程(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3)及时检验工序质量(4)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
(二)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质量控制点,也就是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其涉及面较广,可能是结构复杂的某一工程项目,也可能是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一结构件或项、分部工程,也可能是影响质量关键的某一环节。
1、人的行为:某些工序或操作重点应控制人的行为,避免人的失误造成安全和质
2、物的状态:在某些工序或操作中,则应以物的状态作为控制的重点,也就是说,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有的应以控制机具设备为重点,有的应以防止失稳、倾覆、过热、腐蚀等危险源为重点,有的则应以作业场所作为控制的重点。
3、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尤其更应将材料的质量和性能作为控制的重点。
4、关键的操作:一些操作技术是专业性很强的,如果控制不严则达不到设计要求。
5、施工顺序:有些工序或操作,必须严格控制相互之间的先后顺序。顺序不对也会造成质量事故。
6、技术参数:技术参数与质量密切相关,亦必须严格控制,参数选错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也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或影响建筑的耐久性。
7、常见的质量通病:对常见的质量通病亦应事先研究对策,提出预防的措施。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z当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虽已通过鉴定、试验,但施工单位缺乏经验,又是初次进行施工时必须作为重点严加控制。
9、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的工程产品:通过质量数据统计,表明质量波动,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或工艺,也应作为质量控制点设置。
10、特殊土地基和特种结构:对于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红粘士等特殊士地基的处理和大跨度结构、高耸结构难度大的施工环节和重要部位更应特别控制。
11、施工工法:施工工法中对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如升板法施工中提升差的控制问题,失稳问题等均是质量控制的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简称“施工合同”)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尤其关注施工合同中关于项目质量的要求,对于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质量要求既包括通用合同条款的工程质量标准,又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以及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具体而言,工程质量标准首先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即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而后在合格的基础上,还应满足施工合同关于省地、节能、环保等的约定,并向市优、省优、国优等建筑行业的工程质量奖项冲击。
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关注点
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多方面因素,任一方面的缺陷都可能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标准。
在资质方面,承包人有无承揽工程的相应资质,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在合同审查期间,一方面应严格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质,另一方面应检查企业过往的类似业绩,从多维度查验承揽能力,以避免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现象出现。
在管理方面,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施工企业应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分阶段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确保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在岗情况达标,并在经监理、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在经济方面,经济风险分担和企业资信状况是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合同审查阶段,应重点关注发承包双方的风险分担安排,确保合同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对工程实施的影响;在合同履行阶段,也应定期审查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对外担保等经济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以及既往工程履约情况、项目奖惩情况、涉诉情况等信用状况,从而动态把握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在技术方面,工程质量也向设备材料及施工工艺提出了要求,即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中,应确保供应单位具备法定条件、材料设备各项质量试验指标及品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也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要求和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2、创优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措施
为了促进工程实体质量的提升,我国先后设立了多个奖项来对达标的优秀工程项目进行鼓励,各省市也采用了相同的做法。因此现行的优质精品工程奖项除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外,还包括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钢结构金奖等专业类奖项,以及长城杯(北京)、白玉兰杯(上海)、钱江杯(浙江)等地区性奖项。
梳理各大奖项,申报工程普遍应满足项目运行、施工技术、项目效益三大通用条件:在项目运行方面,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白玉兰奖实行预评制,即通过预评的工程需经受一冬一夏的考验方予以正式认定);在施工技术方面,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省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在项目效益方面,工程项目需具有行业领先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水平。
其中,施工企业作为创优工程的关键环节,在工程创优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的质量管理作用。
建设标准化工地是保证工程优质的前提,施工企业需依据创优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方案,促使施工现场达到现场整洁、设施规范、标牌齐全、环保达标等的文明施工水平。
拥有过硬的技术是保证工程优质的基础。一方面,施工企业需积极使用新科技技术、新工具、新材料及新工艺,加大创优工程的实现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技术攻关,创新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影响因素。
健全的质量管理系统是工程创优的保障。为实现施工质量标准化控制,施工企业应实施过程管理,围绕创优目标做到事先有措施、事中有监控、事后有检查,并设立班组、项目部、公司等多级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亦可施行样板引路制度,通过设置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确保实现创优的有效方法得到践行。
与此同时,施工企业应关注评优门槛的地域性及奖项性差异。如不同地区对于参评工程有着不同的规模要求,上海市要求公共建筑面积需达到10000平方米,北京市则要求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鲁班奖还要求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以及住宅工程的入住率达到40%以上。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掌握着公司生存、发展的命脉,事关其形象、口碑和声誉;建设优质工程还将为其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完善质量管理体制,将创优目标和职责落实到所有项目参与者身上,并将质量管理和创优管理贯穿至整个施工过程中,从而为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提供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