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结束后可以行政复议吗

2024-12-16 08: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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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看一下条文: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再明确一下,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就是说如果你的行为确实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处7日的治安拘留处罚是合理的,在尺度范围之内。
接下来再谈谈这件事情,你说自己当时一直在和警察求情和讲道理,但是又说查了一下法律,觉得自己这种情况应该被从轻处罚的。我认为,如果你所说属实,那么是不应该被处罚的,所以根本谈不上从轻处罚,你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行为有阻碍的嫌疑,那么,这样的处罚绝对是合理的。
现在无非就是涉及到你所说的求情和讲道理是否阻碍执法问题,警察执法自有其威严性,他们接到报警到达现场,发现违法行为,要将行为人带回审问,无可厚非,自然不能现场处理的事情你何必求情、讲道理?你想帮你朋友,作证的话就一起到派出所去好了,没必要现场添乱,你也说到随后又有警车过来,可见当时现场是比较混乱的,出动了不止一辆警车的警力。随后如果警察的行为有不当之处,那也只是应该对警察进行行政处分,不会改变你的行为的性质。
治安拘留是留案底的,以后政审就直接刷掉了,考公务员等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不是说拘就拘了这么简单的。你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学校的处分是关乎校规之类的规定了,和法律无关。

回答2:

这个过程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但是行政复议必须要有证据,就是证明你被行政处罚过,目前的难点恐怕就是收集证据了。

如果学校不处分,你就不用申请复议了,但如果学校给你处分,你还想大事化小恐怕就不可能了,反而要将事情闹大,弄个水落石出!

回答3:

行政复议,虽然渠道有限但也要尝试,你后来解决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