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是离婚还是不离婚?

2025-01-31 12: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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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觉得没有小孩的话是可以考虑离婚的,如果是实在感情不和的话,是可以有这方面考虑的,但是说如果有了小孩的话,我不建议去离婚,因为要为孩子的将来和童年负责。这个的话,你自己一定要酌情考虑好。

回答2: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而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14条标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回答3:

结婚后如果你们两个人都没有感情,彼此两个都看到对方不顺眼,那么最好是离婚,因为离婚后你的后半生也许你会找到一个你喜欢的人,好好的过日子,但是现在没有感情的婚姻,最终将会真的变成坟墓,家庭也得不到幸福。

回答4:

你这个情况,离婚是很好的,因为你呢根本就不接受你这样的老公,还再加上你还没有孩子那么对你来说对你们两个来说都没有其他的负担,仅仅是一张纸而已,就是多了一个离婚的证书。

回答5:

建议找到原因,找到原因对症治疗,同时可以跟你对象沟通,看你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然后看问题能不能解决,如果矛盾不可调和,再决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