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更改不合理的离婚协议吗?

2024-11-17 20:16: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协议已经签署,但是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双方可以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重新作出一致意见,并重新起草协议,这个时候是可以更改的。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带着签署好的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是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作出修改的。但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回答2:

可以起诉更改不合理的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或者是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就财产分割反悔必须是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要求变更抚养权必须是存在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无法继续抚养等情形时。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在内的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如果双方已经带着签署好的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是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作出修改的。但是,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男女双方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订立离婚协议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伤病无法继续抚养、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有其他正当理由时,另一方也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并不是签订之后就无法改变的,在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相关情形时,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更改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3:

如果没有超过1年期限,可以主张分割财产 ,但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4:

你承担3万元如不是共同债务所负的,这显失公平。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显失公平协议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不一定要有属于被欺骗或胁迫,可以再次提出诉讼。再说:债务决不能抵扣抚养费的。抚养费是婚生子必需生活费,父母双方均无权抵扣。可以起诉要求马上支付抚养费。
你在起诉时提出两个请求:1.请求及时支付抚养费;2、变更债务承担。理由与证据你是懂得怎样处理的。

回答5:

一,离婚协议是离婚前拟定的,是离婚后生效的;二,如果离婚协议某些条文因为时间关系不能履行或出现履行困难,双方应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重新协商;三,条文的修改要得到公证并得到法院的认可,以保证公平公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