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报销。医保是可以报销门诊费用的,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三大块。门诊医保的报销相对其他两项来说费用要少一些,报销比例在50%以下。城乡居民医保如果到登记参保的所在乡镇卫生院及所属村或社区卫生室就医,简称普通门诊基层首诊,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不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看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报销。(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给付;拒不给付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给付;拒不给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检举、控告。